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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蔡永平)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5-17 16:58: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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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蔡永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7号上海大厦A401房、他项权证号为粤房地他项权证埔字第2011159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他项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永平   

2022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