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锦裕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杨锦裕、杨伟春、杨燕娜、杨伟颂。
被继承人:陈琼英。
申请人杨锦裕、杨伟春、杨燕娜、杨伟颂因继承被继承人陈琼英的不动产权于2022年05月17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陈琼英于2020年2月19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万川路七巷1号401房
证号:粤房地证字第4506933号,埔府国用(2008)第33360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杨锦裕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 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