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埔县枫朗镇流岗亭陶瓷土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结果的二次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6〕35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3月20日,大埔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枫朗镇人民政府、仙子下村村民代表及市级相关行业专家3名组成验收组,对《大埔县枫朗镇流岗亭陶瓷土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以下简称《复垦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论如下:大埔县枫朗镇流岗亭陶瓷土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3个地块已按批复的规划设计完成,位于大埔县枫朗镇仙子下村,复垦面积共0.4374公顷,其中复垦耕地0.1248公顷、林地0.3126公顷;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相关验收标准,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验收,验收合格。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的第三十六条,将验收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30天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3-5556211)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