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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珍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5-20 15:18: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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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珍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张雪珍、杨文娟、杨文华、杨文玲、杨文丽。

被继承人:张雪珍。

    申请人江张雪珍、杨文娟、杨文华、杨文玲、杨文丽因继承被继承人张雪珍的不动产权于2022年05月20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杨新汉于2016年4月20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人民路六巷11号

        证号:粤房字第0809996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5447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张雪珍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 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