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珍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张雪珍、杨文娟、杨文华、杨文玲、杨文丽。
被继承人:张雪珍。
申请人江张雪珍、杨文娟、杨文华、杨文玲、杨文丽因继承被继承人张雪珍的不动产权于2022年05月20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杨新汉于2016年4月20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人民路六巷11号
证号:粤房字第0809996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5447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张雪珍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 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