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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5-24 08:57: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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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大埔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大埔县统计局

(2022年5月24日)


    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我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于2018年10月全面启动,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的调查底图,广泛运用“互联网+调查”方式方法,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8901.21公顷(13.35万亩)。其中,水田7964.66公顷(11.95万亩),占89.48%;水浇地336.37公顷(0.50万亩),占3.78%;旱地600.18公顷(0.90万亩),占6.7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411.58公顷(3.62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7.0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763.78公顷(2.65万亩),占19.8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257.10公顷(4.89万亩),占36.5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030.55公顷(1.55万亩),占11.5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38.20公顷(0.66万亩),占4.92%。

    (二)园地12795.66公顷(19.19万亩)。其中,果园11609.45公顷(17.41万亩),占90.73%;茶园968.34公顷(1.45万亩),占7.57%;其他园地217.87公顷(0.33万亩),占1.70%。

    (三)林地203521.57公顷(305.2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99890.01公顷(299.84万亩),占98.22%;竹林地1963.65公顷(2.95万亩),占0.96%;灌木林地665.74公顷(1.00万亩),占0.33%;其他林地1002.17公顷(1.50万亩),占0.49%。

    (四)草地1465.66公顷(2.20万亩)。其中,其他草地1465.66公顷(2.20万亩),占100%。

    (五)湿地167.84公顷(0.25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167.84公顷(0.25万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828.84公顷(13.24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117.78公顷(1.68万亩),占12.66%;村庄用地7559.54公顷(11.34万亩),占85.62%;采矿用地104.21公顷(0.16万亩),占1.1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7.31公顷(0.07万亩),占0.54%。

    (七)交通运输用地3032.65公顷(4.5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17.09公顷(0.18万亩),占3.86%;公路用地2103.25公顷(3.15万亩),占69.35%;农村道路用地811.40公顷(1.22万亩),占26.76%;港口码头用地0.76公顷(11.40亩),占0.03%;管道运输用地0.15公顷(2.25亩),占比不足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572.88公顷(9.8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794.06公顷(7.19万亩),占72.94%;湖泊水面0.06公顷(0.90亩),占比不足0.01%;水库水面178.06公顷(0.27万亩),占2.71%;坑塘水面793.83公顷(1.19万亩),占12.08%;沟渠565.93公顷(0.85万亩),占8.61%;水工建筑用地240.94公顷(0.36万亩),占3.66%。

    二、用好“三调”成果,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

    (二)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生态建设。科学划定合理安排生态布局并严格实施,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建设,坚决守住自然生态红线边界,全面推进全域生态建设。

    (三)落实最严格的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推动集约高效用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严格规划管控,突出实体经济、乡村振兴两个重点,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做好“三旧”改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全面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四)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县域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