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利辉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何利辉,陈耿达,陈伟达,陈美文,陈建文。
被继承人:陈秋广。
申请人何利辉,陈耿达,陈伟达,陈美文,陈建文 因继承被继承人陈秋广的不动产权于2022年05月24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陈秋广于2022年3月31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大埔大道祥瑞楼801房
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6164945号,埔府国用(2009)第38903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何利辉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 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