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柿花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黄柿花、刘惠珠、刘慧敏、刘慧鸿、刘慧芳。
被继承人:刘源波
申请人黄柿花、刘惠珠、刘慧敏、刘慧鸿、刘慧芳因继承被继承人刘源波的不动产权于2022年6月8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刘源波于2017年8月17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枫朗镇石门楼大埔县水泥厂职工集资房A301房
证号:粤房地权证大埔产字第0000029424号。埔府国用(2015)第01664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黄柿花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