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湖寮镇、高陂镇、大麻镇)》批后公告
《大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湖寮镇、高陂镇、大麻镇)》于2022年9月8日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2〕22号)。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时间
2022年9月13日
三、公告内容
1.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内容
本方案调入地块属于使用大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57.2595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1个地块,位于湖寮镇,总用地面积57.2595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57.0255公顷(其中耕地0.0385公顷)、未利用地0.234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57.259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26个地块,分别位于湖寮镇、高陂镇及大麻镇,总用地面积57.2596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57.1967公顷(其中耕地15.8100公顷)、建设用地0.0005公顷、未利用地0.0624公顷。
2.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拟对大埔县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进行调整,调入调出相互平衡,不增加当地的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涉及占用耕地、基本农田,对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不影响。
3.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4.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批准时间:2022年9月8日
四、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及公告栏张贴。
特此公告。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