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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香、郑智元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1-28 16:48:4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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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香、郑智元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李爱香、郑智元、郑育娜、郑育城、郑育 。

被继承人:郑辉昌。

    申请人李爱香、郑智元、郑育娜、郑育城、郑育因继承被继承人郑辉昌的不动产权于2023年01月28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郑辉昌于2020年06月15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高陂镇黄金海岸8号楼908房。证号:粤(2019)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4465 。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李爱香、郑智元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