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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邱万祥、魏小芬)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5-25 17:24: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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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邱万祥、魏小芬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大兴路骏晖苑6号楼502房、证号为粤大埔产0000005403埔府国用(2010)第44660号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邱万祥、魏小芬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