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埔府〔2023〕31号)大埔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5-30 11:20:5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埔府〔2023〕31号

大埔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大埔县茶阳镇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大埔县茶阳镇角菴村(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城镇建设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大埔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五、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计十个工作日。

    附件:大埔县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红线图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