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湖寮镇碧桂园一期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5月30日,大埔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湖寮镇人民政府、岭下村村民代表及市级相关行业专家3名,对《梅州湖寮镇碧桂园一期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以下简称《复垦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论如下:
梅州湖寮镇碧桂园一期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已按批复的规划设计完成,临时用地位于大埔县湖寮镇岭下村,临时用地总面积0.3267公顷,复垦面积0.2710公顷,其中复垦为水田0.1608公顷,有林地0.1102公顷,特殊用地按相关要求保留现状0.0557公顷;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相关验收标准,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验收合格。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第三十六条,将验收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30天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联系电话:0753-5556211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