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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应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本网  时间:2023-11-07 11:23: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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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肖应发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文明路一巷九号401房,证号为粤房证字第080988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应发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