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考惠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江考惠、饶彦博、饶圣义。
被继承人:饶永溪
申请人江考惠、饶彦博、饶圣义因继承被继承人饶永溪的不动产权于2023年11月13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 被继承人饶永溪于2018年2月18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城东路旭日苑C601房。证号:粤房地权证大埔字第0000000885号、埔府国用(2009)第40366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江考惠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