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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翠惠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3-11-17 17:34: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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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翠惠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郭翠惠、郭惠冰、郭惠清、郭建康、郭惠丹。

被继承人:郭万方、陈爱英。

    申请人郭翠惠、郭惠冰、郭惠清、郭建康、郭惠丹因继承被继承人郭万方、陈爱英的不动产权于2023 年11月17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郭万方于2020年4月30日死亡

    被继承人陈爱英于2014年3月29日死亡

    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人民路四巷六号302房,证号:粤房字第4168108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6884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郭翠惠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