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翠惠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郭翠惠、郭惠冰、郭惠清、郭建康、郭惠丹。
被继承人:郭万方、陈爱英。
申请人郭翠惠、郭惠冰、郭惠清、郭建康、郭惠丹因继承被继承人郭万方、陈爱英的不动产权于2023 年11月17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郭万方于2020年4月30日死亡
被继承人陈爱英于2014年3月29日死亡
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人民路四巷六号302房,证号:粤房字第4168108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6884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郭翠惠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