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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优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3-11-22 10:41:5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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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优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陈克优、陈维明、陈维理。

被继承人:黄玉英

    申请人陈克优、陈维明、陈维理因继承被继承人黄玉英的不动产权于2023年11月22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黄玉英于2023年1月9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人民路六巷10房。证号:粤房字第0883804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6140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陈克优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