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大埔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目标要求,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管理,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大埔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时间至2023年12月24止。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到:dbly5556611@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1号大埔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邮编:514299 联系电话:07535556611)
特此公告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