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志刚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肖志刚,肖文玲,肖敏玲。
被继承人:黄兰芳。
申请人肖志刚,肖文玲,肖敏玲因继承被继承人黄兰芳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03月01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黄兰芳于2022年12月22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同仁路6巷9号303房,证号: 粤房字第0883213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肖志刚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