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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杨志敏、曾庆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杨志敏、曾庆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大埔县湖寮镇青梅路46号第三层。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0239006、粤房地共证字第C0101754,埔府国用(2002)第001988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志敏 曾庆明
2024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