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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桂辉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3-08 10:07: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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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桂辉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张桂辉、张婷、张赞彬。

  被继承人:张月华

  申请人张桂辉、张婷、张赞彬因继承被继承人张月华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3月4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张月华于2020年7月12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城北路37号第五层。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135247号;埔府国用(2001)字第0019606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张桂辉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