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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来英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3-07 15:05: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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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来英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曹碾英,张来英,张加颂,张加梁。

被继承人:张炼清。

    申请人曹碾英,张来英,张加颂,张加梁因继承被继承人张炼清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3月1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张炼清于2024年2月26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黎家坪坝岗街55号店,证号:粤房地权证大埔产字第0000010587号、埔府集用(2012)第13955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张来英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