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丽娟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何秀莲,李津平,谢丽娟,李秋凤。
被继承人:李为悦。
申请人何秀莲,李津平,谢丽娟,李秋凤因继承被继承人李为悦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3月8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李为悦于2024年1月25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西环路大昌市场右侧402房,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1927598号、埔府国用(1999)字第0014838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谢丽娟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