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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佳明、邱坚明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3-27 16:53: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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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佳明、邱坚明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丘佳明、邱坚明、邱桂芳、丘桂芳。

被继承人:丘干欣

    申请人丘佳明、邱坚明、邱桂芳、丘桂芳因继承被继承人丘干欣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3月21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丘干欣于2023年6月28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府前路12号3楼301号。证号:粤房证字第0809431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丘佳明、邱坚明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