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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蓝玉玲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五虎山庄城南新邨E3栋403房,证号为:粤(2019)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003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蓝玉玲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