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志斌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邬志斌、杨菊荣、邬意宁、邬意立。
被继承人:肖育萍
申请人邬志斌、杨菊荣、邬意宁、邬意立 因继承被继承人肖育萍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4月3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肖育萍于2019年3月3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环城大道新寨段东侧翰林华府第3幢2503房。证号:粤(2020)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1467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邬志斌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