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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林权证书遗失声明
树人木业(大埔)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桃源镇新东村大坑口七枝树,证号为:埔林证字(2008)第0010003号林权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树人木业(大埔)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