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华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何杨柳、李秀丽、李建明、李建华。
被继承人:李德运。
申请人何杨柳、李秀丽、李建明、李建华因继承被继承人李德运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3月4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李德运于2021年10月22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大麻镇牛岗坪第二层。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244064号、埔府国用(2002)字第0020399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李建华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