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来生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黄秀兰,巫小芳,巫秋红,巫汉生,巫小如,巫来生。
被继承人:巫干伟。
申请人黄秀兰,巫小芳,巫秋红,巫汉生,巫小如,巫来生因继承被继承人巫干伟的不动产权于2024 年4月17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巫干伟于2016年6月7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黎家坪广福路和谐楼,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6168020号,埔府国用(2008)第35334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巫汉生,巫来生共同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