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顶英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谢顶英,饶春妮,刘欣,张卓贤,饶春泉。
被继承人:饶衍芬
申请人谢顶英,饶春妮,刘欣,张卓贤,饶春泉因继承被继承人饶衍芬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4月3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饶衍芬于2014年4月6日死亡
被继承人饶安娜于2017年10月18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茶阳镇漳河路一巷。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501399号,埔府国用(2005)第0025772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谢顶英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