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丘敏珍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5-11 08:59:4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丘敏珍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丘敏珍、饶志武、饶立霞、饶惠玲、饶新红。

被继承人:饶永丰

    申请人丘敏珍、饶志武、饶立霞、饶惠玲、饶新红因继承被继承人饶永丰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5月10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饶永丰于2001年3月30号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虎中一路富康苑B幢303房,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235891号。埔府国用(2002)字第0021284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丘敏珍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