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月华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邱月华、邱伟翠、邱伟涛、邱伟琴、肖秀云。
被继承人:邱相塔。
申请人邱月华、邱伟翠、邱伟涛、邱伟琴、肖秀云因继承被继承人邱相塔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5月23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邱相塔于2022年10月1号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大东镇大东新街,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1268731号。埔府集用(2003)字第0009128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邱月华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