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耿城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罗耿城、罗源浏、罗斯浏。
被继承人:邓美兰
申请人罗耿城、罗源浏、罗斯浏因继承被继承人邓美兰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6月7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邓美兰于1994年12月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高陂镇沿江一路门牌44号,证号:粤房字第1228963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0022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罗耿城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