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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耿城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6-12 10:32:3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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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耿城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罗耿城、罗源浏、罗斯浏。

被继承人:邓美兰

    申请人罗耿城、罗源浏、罗斯浏因继承被继承人邓美兰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6月7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邓美兰于1994年12月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高陂镇沿江一路门牌44号,证号:粤房字第1228963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0022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罗耿城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