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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赖芳辉)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6-13 16:58:5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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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赖芳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丽水湾A18幢102房; 证号为:大埔产0000000385号,埔府国用(2009)第3932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赖芳辉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