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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爱仙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6-17 14:41: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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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爱仙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卢爱仙、施秋英、施秋芳、施秋妍、施明亮。

被继承人:施国成

     申请人卢爱仙、施秋英、施秋芳、施秋妍、施明亮 因继承被继承人施国成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6月13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施国成于2022年1月29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连心路京华花园A2幢2601房。证号:粤(2018)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5107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卢爱仙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