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爱仙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卢爱仙、施秋英、施秋芳、施秋妍、施明亮。
被继承人:施国成
申请人卢爱仙、施秋英、施秋芳、施秋妍、施明亮 因继承被继承人施国成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6月13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施国成于2022年1月29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连心路京华花园A2幢2601房。证号:粤(2018)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5107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卢爱仙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