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洁清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杨甘英、张洁清、廖胜军、廖胜娟。
被继承人:廖永添。
申请人杨甘英、张洁清、廖胜军、廖胜娟因继承被继承人廖永添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8月30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廖永添于2012年4月16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高陂镇河唇街门牌4号。证号:粤房字第1228664号、粤房共证字第0215285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3772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张洁清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