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华康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陈雪珍、杜碧霞、杜华康、杜淑玲、杜蔼玲。
被继承人:陈秀萍
申请人陈雪珍、杜碧霞、杜华康、杜淑玲、杜蔼玲因继承被继承人陈秀萍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9月3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陈秀萍于2018年12月11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环城大道18号302房。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4512412号、埔府国用(2007)第30407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杜华康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