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TJ14标临时用地(第一批)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1号)等文件的要求,2024年9月13日,大埔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并邀请了3名市级相关行业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TJ14标临时用地(第一批)(粤国土资(临建)字〔2018〕4号)组织竣工验收。参加验收的单位还有百侯镇人民政府、枫朗镇人民政府、侯南村委会、曹鲇村委会、芹彩洋村委会、大埔角村委会,建设单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大潮高速公路TJ14标项目经理部、编制单位广东力合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验收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审阅了相关材料,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TJ14标临时用地(第一批)土地复垦项目已按批复的规划设计完成,临时用地位于梅州市大埔县百侯镇侯南村、曹鲇村和枫朗镇芹彩洋村、大埔角村,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1.3813公顷,实际复垦面积为1.3813公顷,其中水田面积为0.6846公顷,旱地面积为0.1719公顷,果园面积为0.0558公顷,林地面积为0.1799公顷,草地面积为0.0806公顷,保留农村道路面积为0.2072公顷,保留村庄面积0.0013公顷;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相关验收标准,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验收,验收合格。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的第三十六条,将验收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30天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附件1: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TJ14标临时用地(第一批)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图
联系电话:0753-5556211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