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TJ5标临时用地(第二批)土地复垦项目
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1号)等文件的要求,2024年1月25日,大埔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并邀请了3名市级相关行业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TJ5标临时用地(第二批)(埔国土资字〔2017〕89号)组织验收。参加验收的单位还有高陂镇人民政府、光德镇人民政府、澄坑村委会、富岭村委会、尧溪村委会,建设单位大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潮高速公路TJ5标项目经理部、编制单位广东力合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验收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审阅了相关材料,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TJ5标临时用地(第二批)土地复垦项目已按批复的规划设计完成,临时用地位于梅州市大埔县光德镇澄坑村、富岭村、高陂镇尧溪村,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2.2041公顷,实际复垦面积为2.2041公顷,其中水田面积为0.1143公顷,其他草地面积为0.1113公顷,有林地面积为1.7749公顷,保留农村道路面积为0.2036公顷;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相关验收标准,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验收,验收合格。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的第三十六条,将验收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30天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附件1:关于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TJ5标临时用地(第二批)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图
联系电话:0753-5556211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