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刘河修)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0-24 17:02:1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刘河修

 

    刘河修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百花园牡丹阁1205房,证明号:预登记字第2016042号房屋所有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河修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