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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梅州市长宏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环二路长宏大厦803房;证号为粤(2021)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6834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开源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