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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道S222线大埔县坑口至高陂段公路改建工程(临时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结果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1-07 11:18: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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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道S222线大埔县坑口至高陂段公路改建工程(临时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1号)等文件的要求,2024年10月30日,大埔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并邀请了3名市级相关行业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对省道S222线大埔县坑口至高陂段公路改建工程(临时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参加验收的单位还有高陂镇人民政府,坪溪村委会,建设单位大埔县公路事务中心、编制单位广东星與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验收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审阅了相关材料,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经大埔县自然局批准省道S222线大埔县坑口至高陂段公路改建工程(临时搅拌站)临时用地位于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坪溪村。项目临时用地批复面积0.1749公顷(大埔县自然资源局埔自然资利用字〔2022〕7号),实际复垦面积为0.1749公顷,其中主要复垦乔木林地为0.0410公顷,保留村庄用地0.1339公顷;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验收,验收合格。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的第三十六条,将验收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30天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附件1:省道S222线大埔县坑口至高陂段公路改建工程(临时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图

    联系电话:0753-5556211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