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梅州富华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埔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张先生 0753-5556211)
附件:1.梅州富华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梅州富华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