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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刘进达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进达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 大埔县湖寮镇岭下大道壹江锋尚1号店;证号为:粤(2024)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1011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进达
2024年 11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