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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长宏大厦1305房)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2-03 10:17: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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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梅州市长宏房地产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 大埔县湖寮镇环二路长宏大厦1305房 ;证号为: 粤(2021)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6847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梅州市长宏地产有限公司 

2024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