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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细柱)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刘细柱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粤(2021)大埔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041
产坐落:大埔县湖寮镇北堤路大埔奥园广场GY-609房
备注:(2024)粤1422执245号之一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