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黄庆清)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1-15 17:17:3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黄庆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53-5559986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黄永伟、黄玉梅

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腹地伟业雅苑A幢801房

粤(2019)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0473号

黄庆清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