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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罗维香)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2-20 16:17: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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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罗维香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环城大道中华广场凌云阁B幢1305房,证号:粤房地权证大埔产字第0000036602号、埔府国用(2016)第05332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维香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