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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罗维香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环城大道中华广场凌云阁B幢1305房,证号:粤房地权证大埔产字第0000036602号、埔府国用(2016)第05332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维香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