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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静)
张静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大埔县湖寮镇西堤路大埔碧桂园柏丽湾三街8幢2101房,证号为:粤(2021)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297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静
2025年3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