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TJ16标临时用地(第二批)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1号)等文件的要求,2025年1月3日,大埔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枫朗镇人民政府、大东镇人民政府、清泉溪村村民代表、双溪村村民代表、东光村村民代表、福光村村民代表及市级相关行业专家3名,对《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TJ16标临时用地(第二批)土地复垦项目》(以下简称《复垦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论如下:
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TJ16标临时用地(第二批)土地复垦项目已按批复的规划设计完成,临时用地位于大埔县枫朗镇清泉溪村、双溪村和大东镇东光村、福光村,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5.5735公顷;实际复垦总面积5.5735公顷,其中水田面积为1.0683公顷,旱地面积为0.8933公顷,其他园地面积为0.2743公顷,茶园面积为0.0267公顷,有林地面积为1.2344公顷,其他林地面积为0.7334公顷,坑塘水面面积为0.0790公顷,裸地面积为0.5422公顷,其他草地面积为0.4538公顷,村庄面积为0.0388公顷,保留农村道路和设施面积为0.2293公顷;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相关验收标准,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验收,验收合格。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的第三十六条,将验收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30天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附件1: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TJ16标临时用地(第二批)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图
联系电话:0753-5556211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