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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郑宏兴)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6-17 17:33: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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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郑宏兴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连心路京华花园C2幢1306房,证号为粤(2017)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6722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宏兴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