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手机版
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郑宏兴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连心路京华花园C2幢1306房,证号为粤(2017)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6722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宏兴
2025年6月17日